全国店面形象设计项目

合作协议

编号:EAD20160418

甲方:

乙方:佛山鹰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佛山******有限公司进行店面形象年度设计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作内容:全国店面形象图纸设计(方案效果图\配电系统图\天花线路布置图\插座分布图\地板布置图\平面布局图\等相关关施工图设计),并配合甲方物业图纸审批一切程序。
二、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后即时进入合作状态,工作展开以本次协议内容为标准。
2.甲方每次提交的店面资料必须准确(包含平面尺寸,门头尺寸、相片、所含区域的人流动向或楼层布局图)
3.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店面形象设计效果图方案,经双方共同沟通确定设计布局与功能需求。
4.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设计方案后,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店面形象设计项目全部图纸。
5.乙方完成设计工作后将电子档形式同时交付甲方。
6.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设计工作,每阶段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甲方有权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力求取得一致完美意见。
三、在店面形象设计过程中,甲方对有关设计要求提出进一步修正及完善意见时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各项相关修改意见的支持。
四、经协定,本协议年度设计费约为:人民币0.00元;
1. 双方签定本协议时甲方应即时支付设计费用,即人民币¥ 0.00 元(大写    元整);
2. 店面形象设计风格效果图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甲方在乙方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协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方案选定工作,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相关信息资料及设计必须的相关文件,因甲方 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应相应顺延。
六、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应由泄密方负责。
七、双方协定,在本合同各项条款均履行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店面形象设计项目成果移交书》,正式将该设计成果移交甲方。甲方支付乙方项目设计余款后乙方将移交甲方知识产权及专利许可,届时有关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及专利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保留署名权。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署盖章及甲方支付每套设计费后再工作生效。
九、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甲方:     

地址:       

电话: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佛山鹰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二路本立堂大街2号2楼               

电话:13600319818 0757-83785596         

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